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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管理和高效地使用辦公計算機資源,推動辦公、備課現代化,特制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 辦公計算機屬學校財產,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壞、隨意拆卸和私自帶出辦公室,否則,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。教師有保管好本辦公室計算機的責任和義務。
本條由總務處、辦公室、科研處共同檢查、督促、執行。
第三條 劃歸各部門使用的計算機資源由該部門相關人員使用;一些有特殊工作任務的計算機只能由專人使用,任何人員不得隨意開啟使用非本部門或特殊用途的計算機資源。謝絕非本校教職工(含家屬)使用辦公計算機。
第四條 上班時間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和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。
以上兩條由辦公室檢查、督促、執行。
第五條 辦公計算機的日常管理由各辦公室自行負責,操作應當做到正確規范,避免人為操作不當造成的計算機損壞。計算機出現故障,請及時通知管理人員。
第六條 保持計算機及使用環境的清潔,要定期對計算機進行清潔工作(每周至少一次)。
第七條 使用完計算機后及時關機,下午下班時和放假前將計算機電源插頭從電源插座撥離,確保計算機處于斷電狀態,從而避免雷電等因素造成計算機的損壞。
第八條 提高計算機安全意識,定期對重要的文件、資料備份保存,并定期查殺計算機病毒。嚴禁在計算機網絡上使用違反國家法規規定的軟件;嚴禁使用不明來歷的光盤和磁盤等存儲設備;嚴禁私自修改計算機配置。
以上四條由科研處檢查、督促、執行。
第九條 辦公計算機接入校園網及互聯網的有關規定參見《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學校園網管理條例(試行)》
二00二年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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